行政執法的功能與作用
內容提要:行政執法是行政法治系統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加強、改進和完善行政執法是貫徹依法行政原則,落實執政為民思想,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。而要加強、改進和完善行政執法,首先必須明了行政執法的功能和作用。只有對行政執法的功能和作用有全面、正確的認識,才能形成加強、改進和完善行政執法的自覺,并找到和確立加強、改進和完善行政執法的正確途徑。本文主要從三個方面探討和論述了行政執法的功能和作用:其一,行政執法將法從文本規定化為人們實際行為規范的作用,即實現法的作用;其二,行政執法將公民權利從“應然”變成“實然”的作用,即保障和實現人權的作用;其三,行政執法將國家的社會、經濟秩序從靜態設計轉化為動態建構的作用,即確立、維護和保障秩序的作用。文章對這三方面作用的具體內容和實現途徑進行了較詳細地闡釋。
關鍵詞:行政法治、行政執法、行政處理、行政主體、行政相對人
行政執法的功能與作用是多方面的。我們可以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分析:第一,從執法與立法的關系來分析。立法是執法的前提,是執法的基礎,沒有立法,無法可執,無從談執法。執法則是立法實現的途徑和保障,沒有執法,立法在很大程度上只能等于廢紙一堆,立法調控社會關系的目的無從實現。第二,從執法與公民權利、自由的關系來分析。實現、保障和維護公民權利、自由是執法的目的,離開了公民權利、自由,執法就失去了意義,而執法是公民權利、自由實現的手段,沒有執法,公民權利、自由在很多情況下就可能成為“畫餅”,而且隨時可能被侵犯,被蠶食,被踐踏。第三,從執法與社會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的關系來分析,保障和維護社會秩序、市場經濟秩序是執法的重要任務,離開了保障和維護社會秩序、市場經濟秩序的任務,執法在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社會需要和存在的理由,而執法則是保障和維護社會秩序、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條件,沒有執法,社會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將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混亂,人們將可能不得不恐懼地生活于某種“無序狀態”中。此外,我們還可以從執法與物質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的關系來分析行政執法的作用。物質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是執法追求的理想目標,不講物質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,執法將失去靈魂,失去方向,而執法是建設物質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的保障,沒有執法,文明不僅不可能推進,而且還可能向野蠻倒退,回歸野蠻。當然,執法本身亦應是文明執法。
一、執法:使法從文本規定化為人們的實際行為規范
立法和執法均是法治的基本要素:立法解決有法可依的問題,為執法提供前提,提供準則,提供依據,為執法主體和執法相對人的行為提供規范,為社會關系的調整提供基準、規則;執法解決法的實施問題,即將立法確立的準則、規范、基準、規則適用于人們的實際社會生活,適用于實際的社會關系調整,使法律文